永鼎股份(600105):永鼎股份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今日精选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2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9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9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8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主要行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家、批发业4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家、商务服务业2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家,其余行业15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10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2,42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5,85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3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10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0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宜洛,男,2006年 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 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杰,男,2010年10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 5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至今组织和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2年 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玉强,男,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省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合伙人,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10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和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质量控制独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崔玉强 | 2020.01.03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浙江证监局对沙特勒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出具警示函 |
2 | 崔玉强 | 2021.11.04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山东证监局山东玉皇化工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出具警示函 |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一致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